如果是為了最愛,筆者願意犯下宗教上或道德上的罪行。一旦犯下罪行,雖然在面對人群時,會被排擠而面臨孤獨;在獨處沉靜時,會良心上譴責而感覺內疚,但即使是千夫所指、萬人唾罵,筆者仍願意為了最愛而承擔這份罪業。
然而,筆者卻不願為了最愛,去犯下法律上或實體上的罪行。皆因為愛情如果牽涉到實體的罪性,便是讓愛情沾染上塵埃,玷汙了愛情的真、善、美,也使得最愛變質,剩下的、僅是沒有靈魂的愛情空殼。
是以,筆者可以心甘情願為最愛而犧牲,甚至是無畏懼地步向死亡,但若要為了最愛,而犯下法律上或實體上的罪行,筆者是絕對不願、也不會去做。
長久以來,筆者始終信守一個原則:對於自己所選擇的愛情,只能存有遺憾,但絕對不能後悔。
如果對自己所選擇的最愛感到後悔,便是否定了自已所認定的愛人,也否定了自己所付出的愛情,更是否定了自己所選擇的人生。
不願犯實罪,以致於無法擁有圓滿的愛情,雖然會有遺憾,可是絕對不會因此覺得後悔。然而,因犯實罪而成就的愛情,雖然不會有遺憾,可是到生命的終了,回首人生,一定會感到後悔。












Recommend to Front page














看看不ㄧ樣的莉亞讓你也成
為莉亞的好朋友^_^
http://www.wretch.cc/blog/QoQII (2館新館)
http://www.wretch.cc/blog/QoQIII (1館舊館)
Comment Permissions: Allow commenting